2月8日10:00长春第五轮文旅消费券开始发放 (此轮核销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20:00),快来看看领取攻略。
(资料图)
一、活动名称
踏雪赏冰 惠享春城
二、长春市民卡发放消费券种类及金额
文旅·冰雪满减券:
满150元减50元,共计50000张;
满300元减100元,共计25000张;
由长春市民卡发放500万元文旅冰雪满减券,发放方式为滚动发放。即上一轮核销期截止后将未核销金额回收至资金池,并用于下一轮发放。以此类推。
三、发放时间
文旅·冰雪满减券发放时间:
2022年12月28日开始发放。共计发放7轮,每轮消费周期为7天。发放时间为每轮消费周期起始日10:00,核销截止时间为每轮消费周期终止日20:00。
活动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20:00(具体截止时间以文广旅局通知为准)。
第一轮消费周期: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3日
第二轮消费周期: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0日
第三轮消费周期: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
第四轮消费周期: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
第五轮消费周期: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
第六轮消费周期: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
第七轮消费周期: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
活动期间,在长消费者可使用长春市民卡APP抢券,每轮次每个用户每种面额限领1张,每个用户每轮最多可领取2张。每轮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消费者个人账户内,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需在核销商家使用(商家名单附后),单次支付只能使用1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与其他政府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2.消费券有效日期:遵照每轮次消费周期使用。
3.退货规则:
(1)使用本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需退货,必须整单退货;
(2)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货,仅退给消费者个人实付部分,消费券优惠金额不退给个人;
(3)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无法再次使用。
4.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五、注意事项
1.“长春市文旅消费券”不与其他政府部门消费券叠加使用。
2.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长春市民卡APP内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3.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4.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6.平台咨询电话:长春市民卡客服电话4008896666。
“长春市文旅消费券”核销商家名单
1长春净月潭游乐有限责任公司(净月潭滑雪场)
2吉林庙香山冰雪体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庙香山滑雪场)
3长春市天定山滑雪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天定山滑雪场)
4长春冰雪新天地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冰雪大世界)
5长春欧悦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欧亚冰雪娱乐项目)
名单如有变更,以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及长春市民卡APP公告为准。
(抢券需要下载长春市民卡APP,具体下载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