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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发布“1+3”政策 落地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22-08-19 0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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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上午,广州市南沙区举办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南沙外经贸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当天,南沙发布了《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稳外贸政策措施》《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并介绍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发布两个月之际,上述“1+3”政策以更大力度、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进南沙开发开放,助力协同港澳扩大开放。

其中,“1”,指的是落地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沙区全域推行,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这标志着《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这也是《南沙方案》首个落地的重大政策。

“3”,指的是推出《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稳外贸政策措施》《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推动外资外贸保稳提质,增强外经贸发展韧劲和后劲。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南沙全力推动与港澳在科技创新、重大载体平台、经贸领域、青年创业就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截至目前,南沙区存续港澳资企业超2700家,累计投资总额超1000亿美元;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学校将于今年9月开学。下一步,南沙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来源于南沙所得的界定办法、享受优惠的身份条件、个人税负的计算方法等事项,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报办理。

标签: 广州南沙 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南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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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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