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 B 股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福泉北路 518 号 6 座 4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33,619,49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00
的比例(%) 45.337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5.337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总经理郭建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无法参会;
理尚京典先生、总会计师曹伟春先生、总工程师姚春燕女士、总经济师樊高鸿先
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33,605,621 99.9940 13,878 0.0060 0 0.0000
B股 0 0.0000 100 10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33,605,621 99.9940 13,978 0.006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夏旻昊、汪雪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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