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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公安局着力提升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发表时间:2023-08-31 1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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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近年来,敦化市公安局坚持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涉案财物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连续13年获评“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单位”,连续5届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全国优秀公安局”。

加强组织推动,优化机制运转。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以创新的思想、务实的举措和高效的机制,助推机制管理落地生根。定机构。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警保、督察、审计、纪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财物管控小组,形成由党委主导、警保主责、警种担责、全警负责的工作格局。定职责。警保负责管理和指导,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账目、物品,督促涉案财物网上流转、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法制在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执法监督;督察加强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审计结合单位审计活动,加强对涉案财物的专项审计;信访将信访接待中发现的涉案财物管理违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纪检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违反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民警进行调查和处理。定制度。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同时,实行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制部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确保规范管理运行。

严格监督管理,优化管理模式。以优化监督模式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的良性循环。事前审查。推行法制前置审核,法制审核民警在审核案件卷宗前,围绕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平台录入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查。事中督办。在审核行政处罚的案件时一并对涉及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决定。在审核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时,对查封、冻结、扣押的涉案财物严格进行审核,对调用、随案移送财物在诉讼过程中全流程监管,严格法制员、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局领导监督审核。事后考评。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机制。每周下发案管中心通报和执法通报进行专项通报,持续跟踪推进处理。每月对保证金、扣押款、罚没款管理情况进行执法考评排序。

规范流程管控,强化跟踪问效。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跟踪问效”的工作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规范扣押。严格要求民警出警办案带齐法律文书,按要求当场出具文书,当场清点清楚,当场签字确认,对查封、扣押、冻结、收缴、移交的涉案财物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平台,将平台内文书编号记录于纸质文书,法律文书网上网下相统一。规范保管。新建占地1.6万平米、建筑4000平米、投资5000余万元的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在中心建成集中化的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由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和登记造册,从网上、纸帐两方面记录涉案财物流转记录,实时动态展示。规范核对。帐实核对,定期将涉案财物实物与台帐相核对;帐帐核对,组织将警综平台内扣押、收缴、出库、入库的涉案财物与涉案财物管理台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强化统筹协调,提升管理质效。坚持齐抓共管,增进理解支持,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形成工作合力。“搭”跨部门保管平台。搭建了涉案财物公、检、法、财政、银行一体化的政法办案协同平台,对涉案财物进行“换押式”流转,物随案走,案结物清,使执法办案实用、安全、高效。“建”联席会议会商机制。针对刑事案件中扣押易损毁、灭失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和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及有效期将至的有价票证等涉案财物,建立政法联席会议会商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实现由第三方法人的市场化处置,在固定证据后予以出售、变现,防止资产流失,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涉案财物快速处理。明晰涉案财物的性质,符合发还条件的固定证据后依法及时发还,对于收缴或没收的涉案财物,需上缴财政的,及时提请评估,交相关单位拍卖,所得款项上缴财政,对需要销毁的物品及时组织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做好销毁工作,切实提升后续处理效率。(谢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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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吉林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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