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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将赴香港中联办工作

发表时间:2015-12-24 09: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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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23日晚从全国港澳研究会秘书处获悉,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即将前往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以下简称“香港中联办”)工作。

公开简历显示,现年49岁的王振民(1966.8)是河南新密人,郑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1995年起,王振民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曾两次获得“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

王振民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王振民与香港的渊源颇深。值得一提的是,王振民曾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2006年2月,王振民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王振民还多次就香港基本法发表看法。今年4月,王振民在人民网发表文章《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文章表示,政府要严格依据基本法施政,丝毫不能偏离基本法的轨道;同样,反对也要严格依据基本法、在基本法的轨道上去反对,表达不同的意见,否则就是非法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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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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