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

售电侧改革,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有哪些?_环球热点评

发表时间:2023-05-19 18:30:10

字号:A-AA+


(相关资料图)

版权所有·聂光辉频道

作者:聂光辉

目前,关于售电侧改革的讨论很多,但涉及到作为售电侧主体之一的售电公司的具体商业模式运营的不多。经各地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出来的售电公司数量去年已经突破3000家,算上未参与电力交易的售电公司注册数量,可能超过万家,只有一小撮售电公司参与到电力交易市场的现实,起码说明了售电侧改革并非易事。售电侧改革现阶段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政策指向明确,市场前景可期,行业规则模糊。行业规则的不明朗实际上就是售电侧的商业模式不清晰,不少业内人士对售电侧的业务模式究竟是什么都很难解释的明白,更何况那些电力行业的职场小白。理顺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对于推进电改、活跃电力市场,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在讨论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之前,要搞清楚售电公司这一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业务设计的初衷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不相符,不少售电公司成立之初就是看到了新电改当中售电侧改革的红利,并没有体现出售电公司存在的价值。售电公司的社会价值应该能够在降低电力交易成本以及为电力系统的发电端与受电端提供增值服务领域有所体现,对于促进电力交易市场的快速形成而言,售电公司也应发挥积极作用。由于部分售电公司,尤其是来源国有资本组建而成的售电公司,实际上更多的仍然是改革红利左手换右手的代理模式参与售电业务的。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挫伤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其次,随着售电侧改革红利释放受限,这部分售电公司初级的业务模式必然经历从盈利到亏损的局面,传统的代理中间商单一的代理型的业务模式增加了电力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成本,在不能向电力用户提供其他附加值的前提下,生存的空间必然受制于电力输配载体的电网企业的成本核算以及售电公司间相互竞争扼杀的局面。

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设计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的商业模式设计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相似之处在于客户关系决定了企业的价值主张,不同之处在于电力供需的动态平衡,即发即用,这种商品难以储存,电力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差额即利润的传统商业模式设计受到了挑战。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关于售电公司类型划分

新电改将售电公司类型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增量配网业务后成立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相对独立的售电公司,相对于前两类,相对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承担保障性供电服务。所谓的保障性供电服务既是电力供应垄断时代的社会责任体现,也是处于垄断地位的供电企业逃离不了的政府约束。对于电力用户而言,保障性供电服务不被中断,这一要求也成为了售电侧改革的组成部分被延续了下来。

这三类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别,如何避免不同资质的售电公司脱离市场规律及社会价值导向恶性竞争又是另一课题。对于前两种类型的售电公司,

标签: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来源:聂光辉频道 | 责任编辑:
最近更新

• 最热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