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这周印发了《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资料图】
指导意见的发布这已经成为一个惯例,也作为2023年度的能源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预测依据。
然而,今年的《指导意见》中,我突然发现了一个“颠覆性”的细节:
核电部分的篇章:
积极推进核电水电项目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建成投运“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广西防城港3号机组等核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核能供暖与综合利用。核准建设雅砻江牙根一级,金沙江上游昌波等水电站项目。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规划,建设雅砻江、金沙江上游等流域水风光一体化示范基地。制定长江流域水电生态化开发方案,有序开发长江流域大中型水电项目。
如果不注意的话,还是会觉得就这样啊,以前是安全,现在是积极。
当然,2021年开始,核电发展冠上了“积极”二字,大家也看到了,这几年终于实现了传说中的每年审批6-8台的节奏。
但2023年的描述中,有一个更乐观的细节:
核电首次排序在水电之前。
刚开始有这个感觉时候,我一度认为是我想多了,所以就检索了近三年的《指导意见》。
有图有真相
2020年
|水电在前面,那个时候核电连满发都谈不上,还在说消纳
2021年
|水电在前面,当然,也是第一次提出积极发展核电
2022年
|水电依然在前面
所以核电首次在基荷能源领域,排序超过了水电。
这意味着排序和积极两大关键指导意见的加持,至少会比2022年的审批情况要更加乐观。
2023年,8-10台的审批还是概率很大的。
所以前期项目的同事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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