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关于征求南沙街行政区划变更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南沙拟对黄阁镇和南沙街进行适度的行政区划调整,或将新增“港湾街道”,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4日24时。
据悉,为科学合理调整城镇体系规划,优化经济社会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广州市南沙区“湾区之心、开放门户、未来之城”的打造,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的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居民群众,结合南沙区实际,统筹考虑南沙街、黄阁镇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南沙拟将黄阁镇凤凰社区、梅山社区、东湾村、蕉门村、亭角村、坦尾村2社区4村划到南沙街,与南沙街现管辖区域范围一并拆分设立两个街道。该事项按法定程序向有关职能部门、南沙街、黄阁镇和有关村(居)干部及村(居)民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代表等征求了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风险评估。
《公告》称,未来南沙街或将拆分设立“南沙街道”和“港湾街道”。其中,“南沙街道”管辖原黄阁镇凤凰社区、梅山社区、东湾村、蕉门村、亭角村、坦尾村,和原南沙街北部的蝴蝶洲社区、海庭社区、逸涛社区、蕉门河社区、金隆社区、金沙社区、上湾社区、沙螺湾村、板头村、金洲村、坦头村、广隆村、大涌村、东瓜宇村共20个村(居),行政区划面积约43.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3万人。“港湾街道”管辖原南沙区南部的红岭社区、南沙社区、蒲州社区、海湾社区、南北台社区、鹿颈村、南横村、芦湾村、深湾村、塘坑村、大岭界村、九王庙村、东井村共13个村(居)和黄山鲁林场、南沙示范场等2个林场,行政区划面积约54.8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万。
行政区规划变更后,南沙区所辖街道由原来南沙、珠江、龙穴等3个街道变为辖南沙、港湾、珠江、龙穴等4个街道;所辖镇仍为东涌、榄核、大岗、黄阁、横沥、万顷沙等6个镇。
此外,本次行政区划变更所涉及地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等视居民需要更换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更换,因行政区划变更所产生的更换费用由政府承担,未及时变更的仍有效及不影响个人事项的办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名称、印章、工商、税务登记不需因行政区划变更而变更。辖内居民就医就学按原政策执行,不受行政区划变更的影响。所涉及的村、社区建制不变,办公地点不变。政府机构及人员编制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不增加上级财政和群众负担。